西华大学郫都校区接待服务用房使用说明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8-20浏览次数:72


一、住宿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德馨苑10栋培训楼。

二、住宿流程

(一)个人用房

第一步:入住前需按照公示标准缴纳房费;

第二步:开具电子收据或推送电子发票(注:可开具的发票为“四川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服务费)”)。

(二)校内学院(部门)团体用房   

第一步:联系学术交流中心前台028-87722356沟通可使用时间段;

第二步:住宿前7个工作日确定用房时间、用房数量等;

第三步:住宿前1个工作日,使用学院(部门)向教育发展与科创服务中心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入住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步:住宿结束后,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与使用学院(部门)联系人确认住宿费用;

第五步: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向使用学院(部门)提供加盖“西华大学教育发展与科创服务中心”公章并由教科中心负责人签字的住宿结算单和西华大学业务费报销单;

第六步:使用学院(部门)持结算单和报销单按照学校财务相关制度和流程办理经营费转账。

三、注意事项

(一)团体用房需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预定。

(二)用房安排按预定时间顺序进行。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接待任务发生冲突,则优先考虑学校接待任务。

(三)入住时必须登记,并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

(四)请勿在房间内使用自带加热器,炊具和熨烫工具等电器。

(五)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客房区域;不得在房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宾客需与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房间的安全工作,包括防火、防盗等;禁止在床上吸烟;离开房间时,请关好房门;不得随意移动客房内的家具摆放和私自接电器、电线等。

(七)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客房设施除住宿外不能用于其它用途。

(八)请注意保持房间的环境卫生,爱护房间的家具、地毯和布件等。如有损坏或影响服务的情况发生,工作人员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九)禁止在大厅、过道和房间内分发或张贴广告。

(十)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不要将私人物品放在公共区域。

四、凌晨开房及加收房费

(一) 入住时间在当日早上5时之前(包括5时),并于当日14时退房,视为入住一天。

(二) 入住时间在当日早上5时之后,并于次日14时退房,视为入住一天。

(三) 若退房时间超过当日14时但不超过当日18时,则按照每小时20元的标准额外收取房费。若退房时间超过当日18时,则额外收取整天的房费。

(四) 钟点房收费标准:套间每间150元(3小时以内),标间和单间每间100元(3小时以内)。若超过退房时间4小时内,则按照每小时20元的标准额外收取房费。若超过退房时间4小时及以上,则按照整天的房费收取。

五、入住咨询电话

郫都校区:028-87722356。


           教育发展与科创服务中心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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